【新聞剪報】病主法1月6日施行 衛福部公布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名單
「病人自主權利法」(下稱病主法)為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將於 108 年 1 月 6 日正式施行,該法的實施將使臺灣病人的尊嚴善終權利又向前邁進一大步,衛福部於今(2)日公布第一波可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名單共計 77 家醫院(如附件 1),凡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民眾,未來可至前揭醫院透過專業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如附件 2),為自己規劃人生最後一哩路。
衛福部表示,依據台北市聯合醫院過往的試辦經驗,醫療團隊為民眾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以下稱照護諮商),平均每人次需耗時 60 到 90 分鐘,成本約在 2 千至 4 千元間,經與地方衛生局共同研商收費核定原則,初步共識以 60 分鐘 3,500 元為上限; 另外,為鼓勵家屬一起參與諮商並完成預立醫療決定之簽署,同一時段第 2 人次以上予以減免。又為減輕民眾負擔、鼓勵簽署,衛福部刻正規劃以下補助獎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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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可於各縣市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獎勵計畫」之示範醫院,免費接受照護諮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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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計畫,對於無法或不便出門的失能個案,可透過家庭醫師到宅協助進行照護諮商與預立醫療決定之簽署。
此外,有關病主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可適用「預立醫療決定」之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衛福部將依據施行細則規定,公告受理各醫學(協)會、團體或病人之申請,召開審查會議討論,預計半年內逐一公告其他可適用的疾病狀況和診斷要件。
衛福部表示,為因應 e 化之便民服務,已經完成建置安寧緩和醫療、器官捐贈及預立醫療決定整合資訊系統平台(網址: https://hpcod.mohw.gov.tw),新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及「器官捐贈同意、撤回同意書」之自然人憑證線上簽署功能,將可大幅縮短現階簽署註記流程,從原本的平均 21 天縮短至 3 天以下,預計適用人數可達 652 萬人。同時,該系統亦可提供民眾及醫療機構(醫事人員)查詢功能,了解前揭三類意願(同意)書之簽署情形,並輔助照護諮商之進行及後續之管理。
報導來源: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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