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剪報】疾管署:已成立感染者示範機構 並有條例保障權益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統計,國內自1984年通報第一例HIV感染個案至今年11月26日,累計本國籍感染者3萬9514人,平均每年新通報感染數在2200至2500人間;但從去年起有下降趨勢,該年度僅新通報1991人,而今年截至11月26日新通報1599人,較去年同期減少202人、降幅達11%。政府也多次修訂相關條例,讓感染者獲得同等的醫療照護與保障。

關愛基金會所說的愛滋感染者就醫、安養等權益方面。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規定,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違反者可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上述條例第七條規定,若感染者受到侵權等不公平對待,就學或就業等方面,可向原機關、學校或雇主提出申訴;若為就醫、安養或居住方面遭受不公平待遇或歧視,可直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打1922提出申訴。2019年迄今,尚無接獲相關申訴案件。

另,為維護感染者安養權益,羅一鈞說,疾管署2014年起分區指定愛滋感染者示範機構,並透過「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服務品質提升計畫」鼓勵指定醫院與立案長照機構合作收置感染者;今年計有21家示範機構及30家指定醫院與29家長照機構合作,今年上半年提供24位感染者長照安置服務。

他說,為提高長照機構對愛滋感染者的理解和接受度,疾管署也編制長照員愛滋防治措施及知能等訓練教材,強化照服員正確認知、降低對疾病的恐懼,以維護感染者安養權益。

申請長照機構立案方面,社家署署長簡慧娟表示,經內部查詢後,關愛基金會10月4日發文至社家署,由於內容涉及基金會欲附設長照機構,故會辦長照司;而法人若欲附設機構,須符合法令規定(如長照法人條例)外,並得看其會務、財務面等規畫、如何認定等。就她所知,目前仍需文件補充說明。

長照司司長祝健芳表示,由於關愛基金會是由財團法人基金會名義設立,若欲增設為長期、全日制住宿機構,除服務對象認定得再次確認,來符合「長期照護服務機構法人條例」外,更涉及章程、登記變更,因此目前審核仍在進行中,將再與基金會進一步溝通。

聯合報 記者簡浩正/台北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