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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於2017/01,主要照顧0-6歲失親、無依孩童,提供安置、醫療照顧、身心輔導等服務,讓孩童們都能感受到家的溫暖與生命的尊嚴。

一、機構設立緣起:

台灣社會、經濟結構快速轉變,兒童和少年接受多元價值的洗禮,並面對新時代環境的各種衝擊,加上多元的家庭組織結構變遷,許多家庭原本的功能銳減,不但無法承擔保護、教養子女之職責,甚至成為侵害子女的源頭。

【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附設高雄市私立關愛家園】應運而生,以減輕社會負擔。

二、機構設立宗旨:

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國籍與宗教,提供安置服務、照顧、心理輔導、生活補助,讓收容者都能感受到家的溫暖與生命的尊嚴。以尊重和關懷延續家庭的溫暖,提供孩子們更適切的專業服務,讓失家的孩子們能揮別陰霾、接納自己並關愛別人。

三、服務對象:

提供床0至6歲幼兒,一共12個床位。

四、服務項目:

  1. 生活照護:定期陪同嬰幼兒一般看診、預防接種、特殊醫療、復健、心智發展評估,連結醫療資源,以提供孩童專業治療,例如:物理、職能、語言與遊戲治療等,以促進孩童身心發展,達到發展目標。
  2. 心理及行為輔導:針對不同年齡層的兒童給予不同生活及心理輔導,以滿足孩童生理/心理需要為首要照護原則。
  3. 健康管理服務:定期陪同兒童一般看診、預防接種、醫療復健、心智發展評估。
  4. 休閒活動:陪伴嬰幼兒外出運動、社區活動、戶外活動以以及辦理自強活動,增加嬰幼兒多元休閒活動。
  5. 親職教育與返家準備:定期訪視關心原生家庭,給予親職觀念輔導,安排會面聯繫感情。
  6. 協助轉介至收出養服務單位:對於失依、棄養以及未婚懷孕所生之子、或受虐及家庭遭變故個案,協助其轉介至收出養服務單位,讓無法返回原生家庭兒童被合適的家庭收養。
  7. 追蹤輔導:結束安置個案,社工定期追蹤關懷,幫助個案社會適應。
  8. 外部資源連結與協助: 依嬰幼兒個別需求以及家園軟硬體需求連結資源,如申辦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申請輔具、療育補助、電器設備、日常生活用品、3C產品等。

五、申訴辦法:

  1. 申訴目的:依據兒童權益公約之第十二條尊重兒童意見、第十三條表意權,本家園設立園生申訴辦法,遵照CRC的精神,讓2歲以上的園生有表意權及申訴權,以保障園生於本家園成長之基本權益。
    建立申訴制度確保能有公開透明的溝通討論與處置管道,以保障雙方的權益。
  2. 申訴對象:安置於本家園的孩子,孩子親屬與孩子相關之專業與非專業人員,關懷本家園之個人或團體、志工、實習生等。
  3. 內部申訴方式:
    1. 口頭申訴:申訴人直接向照顧者或家園每一位工作人員,說明申訴對象及內容,由接收到申訴之人員代為填寫申訴書。
    2. 書面申訴:申訴人書寫文字(不限格式表單),投入申訴箱中。
    3. 電話、3C與信件申訴:申訴人透過電話、網路網絡(FB、Line、本家園官網、E-mail等)或其他通訊軟體提出申訴。
    4. 其他申訴方式:申訴人透過圖畫、影片、文宣或小家會議提出申訴、透過專業人員與孩子互動及觀察,發現異常時立即告知社工,由社工協助孩子進行申訴等非正式文字方式。
  4. 其他申訴方式:
    1. 申訴電話:07-3908671
    2. 申訴信箱:sue101@twhhf.org
    3. 申訴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52巷12弄3號
    4. 外部申訴方式:安置機構業務主管機關:高雄市社會局婦保科07-3303353
    5. 申訴箱
  5. 不予受理情形:
    1. 未寫上申訴者姓名或未具體載明申訴事件。
    2. 與家園業務無關。
    3. 涉及不實人身攻擊者及私人恩怨。
    4. 申訴案件已決議並紀錄之同一事件。
    5. 申訴案件已進入訴願或訴訟程序。
    6. 申訴案件已牴觸法令。
  6. 相關文件:
    1. 申訴書下載

常見問題

黑戶寶寶是什麼?為什麼會有孩子是黑戶寶寶?
 

在台灣的黑戶寶寶,多由失聯移工父母所生,無法被政府掌握,是一群沒有身分的孩子。 這些孩子沒有國籍、沒有健保,也沒有家。難以取得醫療保健、生活照顧與教育等資源,在充滿風險的處境下長大。小小生命就像蒲公英一樣,經不起任何衝擊。
 

為什麼要照顧非本國籍寶寶?

從「黑戶寶寶」出生那刻起,就會受限於身分而面臨極大的威脅。
當他們需要生活或醫療照顧時,因身份問題不敢向外求助,經常小病拖成大病,錯過治療的黃金時間,甚至失去長大的機會。
我們不願再有寶貴的生命殞落。雖然孩子無法決定出身,但我們可以讓每一個孩子們安全地成長、學習和探索他們的潛能,實現一個值得期待的未來。

黒戶寶寶可以變成台灣人嗎?

因台灣採屬人主義,由外籍移工生下的寶寶,一樣會被視為外籍人士。除了生父母皆不詳的棄嬰外,依據《國籍法》的規定,皆無法成為台灣人。
黑戶寶寶沒有身分,加上台灣《國籍法》相關規定,無法由社會局立案協助收出養。僅能依靠移民署協尋家人,並協助處理返回生父母之母國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