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剪報】專訪/遭腥夫拖累染愛滋 外籍配偶為幼女爭取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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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雅文/專題報導-2020-06-18
「愛滋」在過去是恐懼的代名詞,因為對這疾病的陌生、害怕,讓人聞之色變,以前總有老一輩的人認為,愛滋會飛沫傳染、得了就會死亡,甚至在多年前的法規背景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要求外籍人士來台停留3個月以上或居留,檢驗確定感染愛滋,就會被外交部或移民署廢止簽證或停留、居留許可證,並強制遣返回國。
在這樣不符合愛滋人權的基本精神下,有很多的外籍配偶因故感染愛滋,就得面臨與丈夫、子女被拆散的局面,「阿瑤」(化名)也是其中一個有同樣狀況的外籍配偶,但幸運的是,在權促會人士與關愛之家的幫助下,她成功留了下來。
阿瑤總打扮的時髦又漂亮,也跟一般人一樣,逛市場、買東西,卻沒有人知道她背後的故事,是一路波折。阿瑤在25歲那年從印尼遠嫁到台灣來,跟著丈夫在台東賣珠寶,兩人育有一女,看似美滿的家庭生活,卻在短短3、4年後生變,她接到了一通扭轉人生的電話。
描述那段過往,所有細節阿瑤依舊歷歷在目。她回憶,台大醫院護理長打電話告訴她:「你先生生病了,請你也立刻來台北檢查。」於是她漏夜坐著火車北上,到了醫院才知道原來先生竟然感染了愛滋,甚至將愛滋傳染給她。
循著當時法規,阿瑤在確認感染後24小時內,必須得遣返出境。
當時阿瑤的女兒才3歲,為了不被遣返回國,她開始躲躲藏藏,就怕被警察找到後強制驅離,幸好當時在台大護理長的介紹下,權促會人士葉小姐的出現,就像阿瑤人生中的浮木,她幫助阿瑤打官司、證明自己是被先生感染,試圖爭取留在台灣的權利。
因為丈夫劈腿染病,害得阿瑤無辜受累,她的丈夫不但沒有承擔錯誤,還用錢要趕她跟女兒回印尼。回想當時場景阿瑤語帶哽咽地說:「當時他(老公)拿五萬塊現金給我,他說你回去、女兒給你帶回去!」
當時無奈又充滿絕望的阿瑤,認為被趕回去印尼就是死路一條,於是帶著女兒搬到中壢,過著3、4年打零工的躲藏生活,這段期間收入不穩定,因為沒有按照法規離境,健保卡被停掉,愛滋病的高額治療費用,全靠葉小姐跟其他人好心人捐助。
阿瑤提到,她好幾度因為生活太困苦了,萌生想不開的念頭,有過多次差點跳樓的衝動,「那時候我想不開,一直要死要死,她(葉小姐)就一直罵我、輕輕拍拍我的頭說,你留下我會保護你,讓你不會被送回去!」冷靜過後,想起女兒還小,「如果我死了,不知道女兒會是什麼人照顧。」一想到這就揪心,因此咬著牙也想撐下去。
雖然靠著權促會、關愛之家的幫忙,阿瑤與女兒不用再流離失所,工作上也逐漸穩定,但官司就像一場無止盡的耐力賽,在經過十幾年的纏鬥後,最終判決是阿瑤可以留下來,並且拿到台灣身分證。
而台灣也在2015年初,刪除外籍愛滋感染者入境及停居留限制,成為全球第140個,提供外籍愛滋感染者居留的國家。但在這之前,有無數個家庭早就被迫拆散,甚至再也找不到遺留在台灣的子女,像阿瑤這樣受到援助,能夠在台灣撫養女兒長大的案例,恐怕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