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新聞】北市公宅弱勢保障比例 低收保留10%

調高為30% 其中20%採評點制

《住宅法》今將送立法院審議。送審前夕,北市府在晶華酒店舉辦「居住正義論壇」討論住宅社福政策。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北市公宅弱勢保障 比例自十%調高為卅%,且弱勢排序出爐:十%保留予低收入戶、餘廿%採評點制供住宅法規定之弱勢身分別入住。針對租金補貼如何調整,則由與談專家學者提出 想法供施政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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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公宅弱勢保障比例自10%調高為30%。圖為興隆公宅一期。(記者何世昌攝)

許立民表示,去年北市府內達成共識,弱勢保障比例自十%調高成卅%。弱勢定義比照《住宅法》規範,除了常見的低收入戶、育有三名以上未 成年子女、身心障礙者、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原住民等五類,另也包含特殊境遇家庭、未滿廿五歲,因安置於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者、家庭暴力或 性侵受害者、感染HIV或罹患愛滋病者、災民、街友等六類。

針對提高到卅%後,弱勢入住如何排序?許立民說,四月至七月舉行系列公宅預備會議、公民論壇及共識會議,最後拍板十%提供予低收入戶入住,採抽籤制;餘廿%採評點制,提供予老人、身障及單親等身分弱勢者入住。

社會局綜合規劃科長林淑娥補充,評點制概念類似「加權」,首先以申請人家庭為單位計分,其次納入個人計分,總分高者得優先入住。家庭暴力或性侵受害者、單親或隔代教養等特殊境遇家庭、感染HIV者等加三分;原住民家庭加五分;中低收入戶、近貧戶等經濟弱勢家庭加七分。

 

租金補貼調整 邀學者提建言

至於租金補貼如何調整?許立民邀請學者提出想法。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工所教授王永慈建議,租金補貼納入飲食費、教育費。統計分析顯示,房租與飲食費用、教育支出呈高度負相關,亦即,中、低收入戶房租愈高,愈會犧牲飲食及教育費用,致使生活品質下降、社會流動機會更渺茫。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則說,現行社會福利是互斥的,「領這個,就不可以申請那個」。套用在公宅,一旦弱勢入住公宅則不能領有租金補貼,因此若設計「差額租金補貼」可彌補現行制度缺憾。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16/9/13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