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民間替代報告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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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觀點:

關愛之家也是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的成員,這次的替代報告指出關於兒童的身分權的保障不足,也是關愛之家服務的孩童常面臨的問題,在缺少身分的情形下,包含醫療、教育及各種社會支持系統,這些孩子都被排除在外,一旦遭遇緊急或災難時,這些孩童將是首當其衝,直接受到影響的一群。關愛之家長久以來與政府合作企圖解決這個困境,但這個議題仍有賴社會大眾的關注與支持。[/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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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民團促設跨部會兒少專責機構

為監督政府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內容,由國內十三個民間團體組成的「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昨天提出「臺灣兒童權利公約執行之替代報告」,針對兩年前政府為實踐兒童權利公約所發表的「首次國家報告」,提出民間觀點及建言,呼籲政府成立跨部會兒少專責機構,通盤檢討國內少年虞犯及兒少司法制度等七項議題,儘速提出改進措施。臺大社工系教授馮燕說,民國八十八年成立的內政部兒童局,到了一百年政府組織改造時反而被取消,把業務放到各個不同的部會,大家只做自己單位的事,就像兒童在校課業不佳,歸教育部管,在家裡無人照顧生活起居和功課,又歸衛福部,呼籲政府建立專責單位,統整兒童業務。

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楊曜誦抨擊,國家報告在原住民族兒少權益著墨甚少,例如無法提供國內兩歲到四歲沒有就學的原住民兒童數據,成為保護兒少的盲點。

臺灣關愛之家基金會執行長林郁修強調,全臺有五萬多名行蹤不明的移工,其中許多人懷孕生子,呼籲應有主責單位處理。

報告建議少年虞犯行為應予以除罪化。中華民國觀護協會副理事長徐錦鋒指出,例如逃學逃家兩次以上就送法院處理,輕微案件一下子就標籤化,主張可由民間社團或少年輔導委員會先行處理,處理後還是不行,才送到法院。

新聞來源:國語日報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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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團體提報告 保障兒少安全

由國內13個長期關注兒少議題的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在歷經2年合作與研議,特別於兒童節前夕提出「臺灣兒童權利公約執行之替代報告」,針對政府對兒權公約執行現況提出呼籲及建議,希望將民間第一線服務的聲音傳出,一起保障我國兒少安全,許他們一個安全、健康生活的未來。

立法院於2014年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後,聯盟各單位持續以提升國內兒少人權及監督政府落實公約內容為工作目標。昨日首度發表替代報告,內容涵括兒童暴力、毒品、網路成癮、身心健康、兒少司法、外籍移工寶寶等議題,邀集聯盟成員共襄盛舉,希望將民間社福工作者的聲音傳到社會上。

臺灣世界展望會提出,若孩子急需寄養,兒少親屬安置優先權及原民孩子文化涵養權都不容忽視,應以多方面為孩子考慮;婦女救援基金會亦指出,兒童表意權也是常被忽略的一塊,比如目睹兒雖納入家暴法保護,但許多執行面仍顯粗糙,應建立平等友善的司法表意環境,讓孩子有機會為自己發聲。

智障者家長總會及關愛之家則特別指出,臺灣目前有62萬外籍移工,但有5萬多名逃逸中,他們若在臺灣產下第二代,這些無法追蹤的無國籍寶寶處境最是艱難,急需相關部門研議補全死角,不要讓無辜的孩子失去應有生存、教育權。

各單位分別提出第一線人員執行上的關注點,呼籲政府部門正視問題並進行改善,真正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讓我國兒少都能在少子化浪潮中得到妥善照顧,成為國家未來的希望。

新聞來源:青年日報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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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將至 民團籲落實兒童公約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小於18-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版.pdf


兒童節將至,由國內13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於今(31)日發表「台灣兒童權利公約執行的替代報告」,從兒少身心健康、檢討兒少司法制度等7大層面,盡速提出改善措施,呼籲政府成立跨部會兒少專責機構,以維護國內兒童權利。

 立法院於2014年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後,去年11月,政府首度依照實踐現況公布「首次國家報告」,此次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歷時約2年,召開18次會議,產出這份民間版的替代報告,以做為今年11月國外兒童人權專家進行審查的依據。

報告中提出7大建言,如政府應確立公約國內法律位階,並設置跨部會專責機關,第二,健全兒少權益數據,第三,實踐兒少表意權,第四,保障弱勢兒少之健康權、身分權、生存權,第五,實踐親屬安置優先之兒少保護原則,第六,積極捍衛兒少身心健康、第七,檢討虞犯及兒少司法制度。

台大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馮燕指出,政府應儘速修法確立兒童權利公約之國內法律位階,確保兒少得直接主張公約的權利項目,此外,行政院的「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的決議不具執行力,又非常設機構,她呼籲政府應設置「行政院層級」的專責機關,以利跨部會協調整合。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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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首度發表替代報告 13團體呼籲政府落實兒少公約

由國內13個長期關注兒少議題的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在歷經兩年合作與研議,特別於兒童節前夕提出「台灣兒童權利公約執行之替代報告」,針對政府對兒權公約執行現況提出呼籲及建議,希望將民間第一線服務的聲音傳出,一起保障我國兒少安全,許他們一個安全、健康生活的未來。

自立法院於2014年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後,聯盟各單位持續以提昇國內兒少人權及監督政府落實公約內容為工作目標。今天首度發表替代報告,內容含括兒童暴力、毒品、網路成癮、身心健康、兒少司法、外籍移工寶寶等議題,邀集聯盟成員共襄盛舉。

台灣世界展望會提出,若孩子急需寄養,兒少親屬安置優先權及原民孩子文化涵養權都不容忽視,應以多方面為孩子考慮;婦女救援基金會指出,兒童表意權也是常被忽略的一塊,比如目睹兒雖納入家暴法保護,但許多執行面仍顯粗糙,應建立平等友善的司法表意環境,讓孩子有機會為自己發聲。

智障者家長總會及關愛之家則特別指出,台灣目前有62萬外籍移工,更有5萬多逃逸中,他們若在台灣產下第二代,這些無法追蹤的無國籍寶寶處境最是艱難,急需相關部門研議補全死角。

各單位分別提出第一線人員執行上的關注點,呼籲政府部門正視問題並進行改善,真正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讓我國兒少都能在少子化浪潮中得到妥善照顧,成為國家未來的希望。

新聞來源:青年日報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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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替代報告 要求設置院級兒少專屬機構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今在台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會館,發表首次「台灣兒童權利公約執行之替代報告」,13個從事兒童權益的民間團體要求設置行政院級的兒少專屬機構、公布完整權益數據、少年虞犯除罪化等7大兒少權利議題,希望政府不要再推諉卸責,這份英文報告將呈聯合國審查委員審查台灣政府國家報告參考。

聯盟指出,政府應儘速修法確立兒童權利公約的國內法律位階,確保兒少得直接主張公約的權利項目,聯盟不滿行政院的「兒少權益推動小組」缺乏執行力,又非常設機構,呼籲政府應設置「行政院層級」的專責機關,以利跨部會協調整合。

台灣展翅協會理事長高亘瑩呼籲,台灣高達8成以上國小學童週間天天上網,假日更嚴重,高達3成5家長曾經玩3C產品玩到半夜,比小孩還嚴重,家長是兒童的1.2倍,但現行法令《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聊備一格,建議政府應根據實證資料制定兒少的合理上網時間,規劃多元休閒娛樂活動,才能真正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兒少健康權精神。

台灣世界展望會處長胡婉雯則指出,政府對許多兒少保護的數據付出闕如,無法實際呈現兒少的現實處境,目前政府未提供制度誘因與協助,社工無法落實親屬安置優先原則,導致台灣兒少保護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特別是部落原住民兒少保護安置宜優先在適當的部落親屬家庭,保存原住民族文化與傳統。

台灣關愛基金會執行長林郁修強調,移民署統計全台約有5萬多名行蹤不明移工,其中許多人懷孕生子,但政府各單位未掌握確實數據,無助的移工媽媽不敢上醫院產檢,所生的孩子沒辦法注射疫苗,呼籲應有主責單位,確實掌握數字並提供妥適的醫療照護,讓移工及子女能面對社會不用躲在黑暗角落。

兒福聯盟執行秘書黃韻璇指出,2012年兒童權益行動聯盟開始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2014年公布施行後,他們成立「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去年政府就兒童權利公約實踐現況公布「首次國家報告」,接著「兒童權利公約聯盟」著手「民間版」的替代報告,歷經2年、18次會議,如今終於完全完成這份中英文版NGO替代報告。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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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替代報告 籲政府改善缺失

圖片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下周就是「兒童節」,今天(31日)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舉行記者會,提出民間版的「兒童權利公約執行替代報告」,從兒童暴力、毒品、網路成癮等七大兒童權利議題,提出建議,呼籲政府能關心兒少問題。

由兒童福利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共13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耗時兩年,針對政府對兒童權利公約實踐狀況所提出的「首次國家報告」中的不足之處,提出「兒童權利公約執行替代報告」,呼籲政府重視兒少七大權益,包括:健全兒少各項權益數據,讓113全國保護專線、校園反霸凌專線的統計數據可以有更多利用;其次是實踐兒少在父母離婚訴訟、收出養事件中的表意權,尊重他們的意見;第三,保障身心障礙、花東地區及行蹤不明外勞兒少的健康權、身分權及生存權,尤其台灣有一群逃跑外勞產下的孩子,沒有合法居留身分,導致在醫療、教育方面都無法獲得照顧,如同隱形人。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執行秘書黃韻璇指出,這些問題沒有一個專責機構處理,僅在行政院下設「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每季開會,無強制約束力,聯盟希望能在行政院設置專門單位,處理兒少權利問題。

台灣世界展望會事工處處長胡婉雯則指出,除了這些問題,還有兒少的安置問題,希望能以親屬安置優於機構安置,符應法規規範,但是目前還有努力空間。此外,有關兒少網路成癮、肥胖等健康權問題,還有兒少犯罪及司法制度的規定,他們呼籲應該落實保護性輔導措施。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表示,已經將這份報告提供給政府,讓他們理解目前不完善之處,並提早提出改進方案。

新聞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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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業務打散各單位 民團憂分工卻難合作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今天表示,兒少業務被打散到許多部會,使各單位變得「分工卻難合作」,因此呼籲政府能建立跨部會專責單位,統整兒少權益業務。

由13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上午發表台灣兒童權利公約執行的替代報告,針對政府就兒童權利公約實踐現況的首次國家報告提出民間觀點和建言。

聯盟成員之一的台大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馮燕表示,面臨少子化趨勢,兒童的素質和生活品質更需要重視,而民間團體雖然已盡力維護各項兒童權益,但還有很多力有未逮之處,因此這次提出許多兒權議題,希望政府能有積極作為。

馮燕也提到,近幾年政府組織調整後,原本的兒童局被取消,兒少業務打散到許多部會,大家都只做自己單位的事,就像兒童在學校課業不佳,歸教育部管,但在家裡無人照顧生活起居和功課,又歸衛福部,使各單位變得「分工卻難合作」,因此呼籲政府能建立專責單位,統整兒童業務。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也提出幾點建議,除了針對兒少權利保障,設置跨部會專責機關外,也希望能健全兒少各項權益的數據資訊,並實踐兒少表意權,安置兒少時能實踐親屬優先的保護原則,並從校園飲食、毒品防治、網路沈迷等議題,積極捍衛兒少的健康權,同時通盤檢討國內少年虞犯和兒少司法制度,以保護輔導措施取代刑罰制度。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