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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移工心內話,司法通譯的荊棘路

2017.09.20

本文轉載自報導者說出移工心內話,司法通譯的荊棘路

文/蔣宜婷、攝影/林佑恩

2001年,印尼婆羅洲島的加里曼丹,總是迎接一組一組台灣男人。媒婆和仲介帶著他們,到村裡跟不同女孩見面。18歲的謝莉莉已經被鄰居勸了好幾回,她心想,自己大概無法嫁給港片裡的劉德華了,朋友們陸續嫁人,自己又是家裡長女,如果這次看得有點感覺,就該離家了。 和那個老實男人乾坐半天後,他們決定結婚。謝莉莉搬到台灣最南方的屏東,生了3個女兒,成為鄰里口中的「外籍新娘」,每天煮飯、做家事、等老公回家。 雖然是印尼華僑,但謝莉莉一句中文也不會說,閒暇時,她就看鄉土劇學中文跟台語。但即使可以溝通了,她和丈夫一年仍講不到幾句話。流行韓劇的這幾年,她跟女兒們一起看孔劉(韓星),也偶爾幻想,能當上一次愛恨揪心的女主角。 雖然謝莉莉至今沒活成愛情劇裡的角色,不過她的工作,倒讓她在一部部法庭劇、警匪片中軋上一角。畫面裡,她跟著警察、專勤隊員,衝進人蛇集團的私娼寮、反鎖漁工的岸置所,她是讓劇情推展延續的隱藏角色,一名司法通譯。 成為一名司法通譯 由於近年大量移民、移工在台灣工作生活,語言成為互動的基本門檻,密切和這些人接觸的各級政府機關,通譯需求也更為殷切。其中,走遍法院、檢察機關、警察局的司法通譯,又被認為是國家基本人權的指標,任何種族、語言的人,在司法程序中都應使用其暸解的語言,表達自己的權利,獲得通譯協助,擁有公平審判的機會。 也因此,司法探求真相的過程中,謝莉莉的工作相當重要。在外籍人士跟執法人員間,通譯有如語言的搬運工,在毫無接壤的兩地,縱身而過,把事實帶往另一頭。殺害船長的漁工自白、被性侵移工的控訴、職災廠工的陳情,藉由他們翻譯,進入偵查跟審判程序中。 2009年,謝莉莉第一次正式當通譯。當時她在移民署當志工,幫外勞申請居留證,那天專勤隊抓到幾名逃逸外勞,要她趕緊去幫忙翻譯。 [caption id="attachment_5739" align="aligncenter" width="500"]謝莉莉成為地檢署、移民署和警局的常用通譯已經8年。(攝影/林佑恩) 謝莉莉成為地檢署、移民署和警局的常用通譯已經8年。(攝影/林佑恩)[/caption] 畫面嚇壞了她。堆滿行李的收容所內,幾個印尼男人手腳被銬著,倚在鐵欄上,直直盯著她,「第一次看到自己同鄉被扣手扣腳,超難過的。因為我住在鄉下,從來沒有看過這種事,晚上還做了惡夢,」謝莉莉回憶,來台灣前幾年,她還覺得這是一個連小偷都沒有的地方。 逃逸外勞案件的問題雖然不難翻譯,但這些人都像受過訓練,有一個標準答案。當謝莉莉幫專員翻譯,問他們違法雇主是誰、違法仲介是誰、有沒有其他逃逸外勞時,都得到「那個人也是印尼人,已經被抓到回去了」的回答。 但制式答案裡,是苦衷和各種壓迫。那天結束回家,謝莉莉仍不斷想起這些臉孔,他們逃跑了多久,有沒有賺到錢?家裡窮,跟仲介借來出國的錢又該怎麼辦?她沒能釋懷,下個案子又到眼前。 跟著移民署調查站衝場子,調查人口販運案件,謝莉莉開始到小城之外、摩托車無法抵達的地方。在高雄前鎮漁港附近關著70多名漁工的房間裡,他們的處境令她人不忍,「打開門,我才知道什麼是男人味。他們像曬烏魚子一樣,因為不能開冷氣,沒有穿衣服,只穿內褲,排排的睡覺,」謝莉莉說。 謝莉莉成為地檢署、移民署和警局的常用通譯已經8年。在擔任東南亞地區語言通譯的新住民姐妹中,謝莉莉較為幸運,因為老公不太管她,女兒們又支持。她回憶自己有次和另名通譯一起接案,翻譯到半夜2點,對方也是個外配,她家人不斷催促,每20分鐘手機就響一次,但謝莉莉的手機卻連個動靜都沒有,「我看一下(手機),是壞掉了嗎?都沒人打給我,」回到家,家人還都睡了。 由於這些機關都沒有正職通譯,只能以特約,或是將使用過的通譯放入名冊內,以備不時。但案子常常來得又快又急,又不會挑時間,常要通譯半夜出勤。有些通譯得兼顧家事、照顧小孩、打工,根本無暇接案。 況且,這些「衝現場」通常無酬,唯有外籍移工、移民被帶回移民署或警察局,正式筆錄訊問時,才會開始計價。況且,在這兩個機關,一個案子,無論耗時多長、牽涉多少當事人,通常就是給500元,也不會補助交通費。無論怎麼算,都是賠本生意,讓通譯們興致缺缺,有些乾脆選擇到仲介公司工作,至少報酬較好。 「但我做這工作不為了薪水,我不想錯過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權益。我都會跟他們講,這不是你的錯,你要知道你的權益,哪裡可以求救。」謝莉莉說。 但賠掉的本,還不只是錢而已。 心情上無法保持界線 司法通譯有其職業道德和專業,除了要準確公平的翻譯外,還得保持界線,通譯只能提供通譯服務,傳遞兩方訊息,不該提供額外協助。這也是不少機關,都明定仲介或利害關係人不能擔任通譯的原因。 但要謝莉莉毫不介入,站得老遠,卻十分困難。 多數移工看到警察都很慌張害怕,住在鄉下,也沒看過警局跟法院,他們為了保護自己,常常什麼也不說,不願陳述跟作證,「還有人問我,姊姊,等等會打人嗎?」謝莉莉說。 於是她常偷留電話給當事人,就怕對方有困難沒人協助。她也好幾次救濟移工,有次她拿2,000元,讓逃逸外勞回印尼後,有錢搭火車回家;她也曾塞錢給生理期突然來的移工,讓對方買衛生棉。雖然知道自己不該多做,但問及此事,她想了想,還是回答我,「可是這是沒有衛生棉吶!」 看到不公不義的案子,謝莉莉也無法放下,「我會鑽牛角尖好幾天,鑽鑽鑽,鑽到自己死掉了,才甘願。」2014年,謝莉莉鑽進了絕境。當時,她正協助一起人蛇集團脅迫印尼移工賣淫的案件。由於訊問困難,她的工作持續好幾天,一次得訊問多達20名印尼女孩。 那是痛苦的工作,謝莉莉要把問、答都詳實翻譯,說兩人份的話,考驗體力外,還得深入細節,例如這些女孩如何陪客人喝酒玩耍、被帶出場,嫌犯用哪些方式脅迫、監控、剝奪她們的自由。「輸了要罰酒,脫衣服,還要拔毛、塞冰塊,生理期還要脫褲子讓客人檢查,我聽到都快吐了,」她說。 所有的不舒服都跟著她回家,她看到孩子就不耐煩,看到老公還會聯想畫面,覺得噁心,「我感覺自己不一樣了,每天下班很想撞上對面的車,感覺好舒服了,好像一了百了比較好,小孩子不重要了。不是皮肉的痛,是心裡面很深層的不舒服,很裡面很裡面,很想有人拉你一把。」 案件結束後,謝莉莉和心理諮商師約見面,發現自己得了憂鬱症。她從沒想過,做個通譯,會被案件影響得這麼重,甚至開始生病,「以前上課、通譯培訓,都沒有教通譯人員怎麼把自己發洩,就是背一些法條、考試,叫我們要有道德,」謝莉莉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特例,但這樣的情況,應該要讓更多通譯瞭解,並有心理準備。 翻查司法院、檢察機關,或是移民署的通譯人才培訓課程,範圍只有法規講解、法律實務及通譯倫理等課程,通譯面臨的心理壓力、實務困境,被徹底遺忘外,有意義且系統化的通譯培訓制度,也一直未被建立。 自立自強培養專業 但成為一名好的司法通譯並不容易,每句聽似流暢的譯文背後,都是苦心。 在南洋姐妹會今年為期多週的通譯人才培訓課上,70歲的屈秀芳是名副其實的「老學生」了,同樣的課程,她已經參加3屆,如果沒有突來的通譯案件,她幾乎不曾缺席,課堂上,她不時把手機拿出來,拍攝老師的上課簡報,也掛上老花眼鏡,抄寫筆記。除此之外,移民署早期通譯人才培訓初階、進階課程,司法院的特約通譯訓練,也都有她的身影。 承辦多次培訓,南洋姐妹會執行秘書謝世軒說,這些通譯人員中,屈秀芳的經驗數一數二豐富,也負責過多起重大案件。 因為法庭通譯難度其實很高,即使不斷參加培訓,有15年司法通譯資歷,屈秀芳仍不時面臨考驗。 [caption id="attachment_5740" align="aligncenter" width="500"]屈秀芳有15年司法通譯資歷。(攝影/林佑恩) 屈秀芳有15年司法通譯資歷。(攝影/林佑恩)[/caption] 她做足功課,在預先收到的犯罪事實裡搜尋不會的單字,預先翻譯一些句子,讓開庭節奏流暢。像在一起漁工殺害船長的案件中,她就發現好幾個不曾使用過的單字:東經、北緯、海巡署。屈秀芳17歲時,因為印尼排華、華僑學校相繼關閉,而來到台灣,她印尼文的詞彙量,便停留在高中程度,必須多下功夫。 有時甚至無法準備。同一起漁工案件中,被告律師曾在法庭上用數學的「最大公倍數」要求法官考慮量刑。這個跳脫日常語境的用詞,讓屈秀芳當下腦袋空白,過了好些時間,她才費勁想起。有些單字,也未必同時存在兩個語言中,像是在印尼,街道沒有「弄」的概念,也很少人用「黑道」這詞,多是「流氓」。 但這些問題,也都無法在政府各機關現行的通譯培訓中被解決。因為現行課程中,並沒有針對語言的訓練,甚至缺乏基本語言認證機制,執法人員根本連這些通譯的外語好不好,都無法保證。 「連第一條,你可以保持緘默,不違背你的意思。都有通譯翻成,你閉嘴的意思,」屈秀芳說,有時不是不懂法律的問題,而是說不好印尼文跟中文,根本無法準確翻譯。 但她知道,通譯出錯是大事情,可能讓無辜的人白白受罪。她曾經義務協助過司法團體,到監獄裡探視一名或有冤情的移工,那人告訴她,自己被誣賴了,而且以前幫他翻譯的人,語言還不太懂。但過了10幾年,即使當事人覺察有異,或許真的出錯了,但當時通譯到底翻得如何?是否影響案情?都已經難以證實。 「我不怕人家笑說,你連這個都不會,還當通譯,因為通譯的範圍很大,要很小心。」有時在捷運上,屈秀芳就滑滑GOOGLE翻譯,回想以前大學唸護理系時學過的醫學單字,然後一個個翻出來,在家裡,她就找出珍藏的兩大本印尼文字典,在密密麻麻的字海裡找尋答案。 養不活自己的工作 在捷運景美站附近的速食店裡,屈秀芳帶了她那兩本「寶貝」與我們見面。雖然用了20幾年,內頁泛黃,但仍保存完好。 與屈秀芳約時間相當不容易,因為她的時間不屬於自己,而是取決於作為案主的政府機關。每天下午5點前,屈秀芳不排隔天的行程,因為法院下班前,都可能打電話來,通知她隔天去協助案件。如果沒有接到法院排定開庭的案子,她就繼續等警局或是移民署的突發案件,早上其他人要跟她約時間,也盡量越早越好。 於是屈秀芳總是在等電話,手機不調靜音,總是叮咚叮咚地響。自從漏掉幾通法院電話後,現在她手機不離身,連洗澡都得帶進浴室裡頭,「漏掉一次法院電話,真的好可惜。」 若通譯費充足,屈秀芳跟其他通譯或許不用如此焦頭爛額。因為法院通譯費用,是所有政府機關中最高的,最多可以領到4,000元,跑一趟,就是警局通譯費的好幾倍。今年年初,司法通譯有關的公聽會上,雖有重視通譯勞動條件的訴求,4月司改國是會議也決議,要提高通譯報酬。但幾次費用調整,都只讓通譯更不清楚支付標準,屈秀芳說,她常常都在問警員費用狀況,現在,有些警局的刑事案件的通譯費提高為一小時300元,扣掉自己負擔的交通,對她來說還是划不來。 [box type="note"] 通譯費: 警察局通譯的給付標準,通常依照勞動部標準訂定。 勞動部在今年8月11日發佈新規定,將通譯費用從過去通常一案只有500元,提高為白天每小時300元,夜間每小時600元。但現職警員指出,這規定適用的案件不明,機關間也還沒溝通清楚,難以現在開始適用,造成許多基層人員跟通譯困擾。 [/box] 「這工作能養活自己嗎?」 「不可能。」屈秀芳說,即使努力接案,頂多一個月也只能賺到一萬多元。 丈夫外遇離開後,屈秀芳獨自養大兩個女兒,做過護理師跟不少工作。在居住不易的台北,她還是需要一份薪水,她們搬過好幾次家,最近還得再搬一次,「很麻煩,每次搬家東西都不見,現在想想,我本來有些衣服啊,現在都找不到。」 但年紀大了,女兒也不斷勸她,別出來工作了,「我說不行啦,我還可以幫很多人啊!」屈秀芳說,她成為通譯的起點,也是因為專勤隊員那句「謝謝妳協助辦案」,協助這些執法人員,讓案件可以順利進行,直到現在,都是最打動她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