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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主法1月6日施行 衛福部公布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名單

2019.01.03
「病人自主權利法」(下稱病主法)為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將於 108 年 1 月 6 日正式施行,該法的實施將使臺灣病人的尊嚴善終權利又向前邁進一大步,衛福部於今(2)日公布第一波可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名單共計 77 家醫院(如附件 1),凡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民眾,未來可至前揭醫院透過專業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如附件 2),為自己規劃人生最後一哩路。 衛福部表示,依據台北市聯合醫院過往的試辦經驗,醫療團隊為民眾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以下稱照護諮商),平均每人次需耗時 60 到 90 分鐘,成本約在 2 千至 4 千元間,經與地方衛生局共同研商收費核定原則,初步共識以 60 分鐘 3,500 元為上限; 另外,為鼓勵家屬一起參與諮商並完成預立醫療決定之簽署,同一時段第 2 人次以上予以減免。又為減輕民眾負擔、鼓勵簽署,衛福部刻正規劃以下補助獎勵方案:
  1. 中、低收入戶可於各縣市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獎勵計畫」之示範醫院,免費接受照護諮商服務。

  2. 推動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計畫,對於無法或不便出門的失能個案,可透過家庭醫師到宅協助進行照護諮商與預立醫療決定之簽署。

此外,有關病主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可適用「預立醫療決定」之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衛福部將依據施行細則規定,公告受理各醫學(協)會、團體或病人之申請,召開審查會議討論,預計半年內逐一公告其他可適用的疾病狀況和診斷要件。 衛福部表示,為因應 e 化之便民服務,已經完成建置安寧緩和醫療器官捐贈預立醫療決定整合資訊系統平台(網址: https://hpcod.mohw.gov.tw),新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及「器官捐贈同意、撤回同意書」之自然人憑證線上簽署功能,將可大幅縮短現階簽署註記流程,從原本的平均 21 天縮短至 3 天以下,預計適用人數可達 652 萬人。同時,該系統亦可提供民眾及醫療機構(醫事人員)查詢功能,了解前揭三類意願(同意)書之簽署情形,並輔助照護諮商之進行及後續之管理。 報導來源: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2019.1.2 圖片出處:Mercurywoodrose@Wikimedia(CC-BY-SA-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