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病友 可預約第三以及第四劑疫苗施打
疾病管制署為推廣及照護病友於疫情下的影響,提供新冠肺炎疫苗的第三劑以及第四劑的加強宣導,詳情可參考疾管署相關衛教資訊:
免疫不全以及免疫力低下病人,即使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多無法獲得足夠的免疫保護力,建議12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病情穩定之下列對象,「建議」接種「基礎加強劑」(第3劑),「基礎加強劑」後,仍建議5個月後施打「追加劑」(第4劑),
另外在接種疫苗註記,可採用「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俗稱小黃卡),或是用健保快易通App上的接種資料做核對,兩種方法均可作為疫苗施打紀錄的依據,於醫療院所施打時出示即可。 ※建議小提醒 於「基礎加強劑」(第3劑)施打前,保存「健保快易通」前2劑之手機截圖,以供日後出具疫苗證明使用,以免因戳章不同而暴露感染者身分隱私。或者您可以下載施打完整2劑之數位健康證明,https://dvc.mohw.gov.tw)代替疫苗卡使用。 另疫苗接種紀錄卡上也會有加強劑以及追加劑的戳記:
Covid-19自我篩檢說明:如有暴露風險,在暴露後的3-14天可透過社區藥局或超商等通路,購買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
快篩結果若為陽性,應儘速前往社區篩檢院所,進一步檢測,前往時應落實防疫措施,配戴口罩及手部衛生,並避免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使用指引:https://reurl.cc/Gmoo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