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愛滋感染者全人式照護」勸募活動計畫書【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040101779號】

 

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2015(104)年
「愛滋感染者全人式照護」
    

一、緣起:

「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係由「社團法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贊助及支援成立。協會創辦人楊捷(婕妤)女士從1986年即開始投入愛滋感染者社區臨床照顧工作,並設中途之家以提供「愛滋感染者全人式照護」。

2003年在藝文界、醫護界、「三犬基金」等企業界,及各方善心人士的加入與協助下,正式向內政部登記創立社團法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

唯因社會大眾的偏見,愛滋關懷社團及感染者卻仍處於弱勢,中途之家的服務工作困難重重。再加上目前長照安置機構普遍不接納感染愛滋病的嬰兒、幼童、青少年、婦女、成人及長者。方促使關愛之家決定繼續堅持這份使命,籌設基金會,希望讓愛得以延續。

關愛之家經三年多的努力,透過一般社會大眾以各種型態表達愛心,終於獲得慈善企業家之認同及鼎力支持,於2011年11月正式成立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以下稱本會),以便進行更完整、更全面的收容與照護工作。

本會成立以後延續關愛之家,以提供「愛滋感染者全人式照護」的理念,致力提昇受愛滋影響及愛滋感染者的生活長照品質為目標。讓愛滋感染者可以獲的持續且穩定的關懷與照護。

二、目的:

1.遵循本會宗旨,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國籍與宗教的限制,提供無依的嬰幼兒、兒童、少年、愛滋感染者及病友一個安全友善的全人式社區家庭照顧環境。
2.為籌募本會相關營運經費,104年度各項工作重點業務執行及推廣經費。
3.本年度工作重點計畫包含有:

(1)聘僱專業人力協助關愛之家管理中途之家照護個案之工作;同時籌設兒少安置機構及成人長期照護中心,並向所屬主管機關申請立案及開辦各項工作,提供愛滋重症病患更完善的長期照護環境。
(2).推動愛滋防治教育、生命教育、反毒教育、健康教育、健走及呼吸保健法等強健身心活動事項。接受校園、社區及民間企業或團體申請或邀約,舉辦至少200場次以上。
(3).開設及經營關愛小舖二手商品跳蚤市集庇護商店,聘雇專職人員管理庇護商店、優先培訓及提供愛滋個案就業機會,進而輔導個案獨立自主及外展就業。
(4).針對北、中、南、東各區公、私立護理之家、養護機構、長照中心護理師、照服員、社工及主任為主要對象,辦理愛滋照護工作坊,與愛滋指定醫院合作,指導醫院、機構及社區照顧之資源連結,分享關愛之家在愛滋重症照護多年的經驗,期盼各機構皆能接納愛滋個案,並投入實際長期照護的工作。
(5).結合民間企業或團體合作,對一般社會大眾舉辦公益講座,擴大認識愛滋、了解愛滋、預防愛滋、接納愛滋,共同參與愛滋防治工作並進而認同關愛之家的服務理念。
(6).透過志工說明會及培訓課程,讓有意願參與愛滋志工服務者更深層了解自我並發揮專長投入愛滋志願服務工作。
(7).積極參與國際性愛滋會議、防治、宣導、援助、照護工作及各項交流活動。
(8).與民間企業或團體透過舉辦愛滋相關會議、藝文、講座、園遊會…等活動,義賣、義演等宣傳活動,以募集本會經費。

三、活動日期:自104年1月15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四、活動地點:全國各地區.

五、活動方式:

1.定期定額認養本會專案:爭取民眾透過由郵局帳戶授權、信用卡授權等方式,定期定額資助本會。
2.小額零錢捐:製作存錢筒供民眾索取,存滿後再寄回本會。
3.手機即時捐:與電信業者合作,手機用戶透過直播捐款代號,即可捐款本會。
4.公益網站即時捐:與各免費公益網路平台合作,透過網站用戶直接捐款本會勸募活動。
5.放置零錢/發票箱:於企業、商家所提供之辦公處所、營業通路、店面擺放零錢/發票箱。
6.募款活動:以晚會、餐會、燭光紀念日、音樂會、演唱會、遊行、行動藝術裝置、網路串聯..等各類形式,舉辦募款活動。
7.異業合作:透過企業、團體、學校、入口網站、媒體、機構等各類管道,主被動宣導愛滋相關訊息及進行勸募活動合作,活動形式不拘。如:義賣、拍賣、園遊會、義演、商品售出後提撥比例捐贈;與線上購物、拍賣平台合辦線上活動、員工一日捐、手機募款、企業刊物介紹、超商募款通路、銀行募款、網路串連、投票、比案等各種方式;與外訓講師合作,推出募款公益課程…等活動。
8.公益廣告/短片:製作、刊登愛滋防治與關懷的相關宣導/募款廣告/短片。
9.物資募集:透過網路、電話、書面等方式,募集服務所需物資。
10.電子發票愛心碼勸募:宣傳本會電子發票愛心碼,以提供民眾多元的捐助方式。
11.其他不特定或臨時性活動。

六、徵信方式:

1.民眾經由各項捐款方式捐贈本會之款項,依法開立捐款收據寄送給捐款人。捐贈物資則開立捐物收據。
2.每月於本會官網公開徵信,並於年終時製作帳務收支總表。
3.全部辦理情形及捐款明細除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刊登本會網站,以召社會公信。
4.收支報告公告於本會會訊。

七、活動經費:辦理募款活動場地所需經費、推廣本會理念媒體及文宣相關費用、名人代言活動經費及其他活動基本支出。

八、經費概算:

項目 內容 單價 數量 小計
勸募活動費 場地
舞台、燈光、音響…等
50,000
100,000
2筆
2筆
100,000
200,000
理念宣導 平面媒體費
網路媒體費
30,000
50,000
4面
4筆
150,000
200,000
文宣品 文宣品規劃、設計、印刷、郵運費…等 80,000 5筆 400,000
代言人 代言人費 200,000 1筆 200,000
雜支 辦公費、業務執行、專案人力人事行政費、交通費、差旅費、郵電費、各式道具、文具用品、器材、茶點、便當、臨時工資、郵資…等 210,000 1筆 210,000
合計 1,430,000元

九、經費來源:本會依公益勸募第十七條規定編列勸募活動必要的支出,不足者由本會行政經費支出。

十、預定籌募金額:新台幣貳仟貳佰壹拾叁萬叁仟叁佰肆拾捌整(NT$22,133,348元)。

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04010177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