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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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以下稱本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衍伸之相關規定,並促進個人自主權且及慎重管理,本會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等,皆依「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辦理。

一、本會義務

本會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衍伸之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法律另有規定者,本會從其規定。

本會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等方法,已明確界定本會人員之保密義務與責任。本會人員皆已確實瞭解此政策內容,且依本會所訂定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落實於日常作業流程中。

二、個資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本會個人資料蒐集對象包含(但不限於)本會捐贈人、服務對象、其他有關業務往來之個人、私人團體及相關公立機關。

本會之個人資料管理皆於合理正當之業務範圍內,基於本會宗旨提供之服務或舉辦之活動、講座、公益活動等相關特定目的及其他依法令規範所需留存個人資料之情況,而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或在當事人的同意下,以誠信、合法之方式,蒐集、處理、利用並傳輸之。

本會蒐集之個人資料依法進行妥善之保存及刪除。惟有必要委託第三者以提供服務時,應依本會規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衍伸之相關規定辦理,以充分保護個人資料。

非經當事人同意、授權或法律另有規定,本會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提供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

三、當事人權利

本會尊重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所能行使之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等。

如有上述權利相關之主張,請聯繫本會個資業務窗口:02-27389600分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