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販K他命刑責加重

2013-05-15【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5日電】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製造、運輸及販賣K他命等3、4級毒品,刑責將加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自上午起審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朝野同意行政院所提毒品條例第4條修正草案,將製造、運輸、販賣愷他命(即K他命)、西可巴比妥等第3級毒品刑責,由現行有期徒刑5年以上,加重為有期徒刑7年以上;製造、運輸、販賣巴比妥等第4級毒品,刑責由現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少朝野立委主張將K他命由第3級毒品改列第2級毒品,則因法務部及衛生署主張K他命的成癮性低,但依賴性不低,「心癮大於身癮」,若改列第2級毒品,被查獲吸食者依法必須觀察勒戒,與觀察勒戒制度設計是為協助施用毒品者身癮目的不符,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沒有委員主張K他命改列第2級毒品,委員會朝野立委才同意維持現行條文,仍將K他命列第3級毒品。

另外,還有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蕭美琴、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國正提案對未成年人販毒需加重其刑1/2外,對孕婦、在校園販毒者及提供資金供人販毒,也應加重其刑1/2,但因司法院有疑慮,送立法院院會處理前需朝野協商。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5150362-1.aspx